高新商务通 | 跨境电商出口模式:1210、9610、9710、9810全解析
根据不同的交易对象,跨境电商出口可以分为B2C(企业对消费者)和B2B(企业对企业)两种类型。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自2014年以来,海关总署陆续增设了四种针对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的特殊监管方式,分别为直邮出口(“9610”)、保税电商出口(“12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本文以下将对前述四种海关监管方式做简要介绍及对比总结,帮助卖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模式。
9610
“96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俗称“直邮出口”或“自发货”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商企业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9610”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分别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实时传输给海关,海关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通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通关后,商品以邮递、空运等方式运送出境。 为简化申报,海关总署规定,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货值5000元以下的B2C电商商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通关。出口退税方面,一般地区有票退,综试区无票免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综试区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4%。 “9610”模式以小包、单个包裹发货,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将商品从境内通过第三方物流商运送至海外消费者,具有链路短、时效快、成本低、更灵活等特点。对比9810、9710等出口模式,在时效上,9610最适合小包直邮模式的跨境电商企业出口。
1210
1210,全称为“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为“保税备货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简单来说1210相当于境内企业把生产出的货物存放至保税仓中,即可申请出口退税,之后按照订单由仓库发往境外消费者。 例如:国内企业根据海外市场预期,将产品提前备货进入保税仓库,再在电商平台上架销售、分批出口的模式。该式整批进,分包来出,可减轻生产企业经营压力,特别适用于生产制适企业“卖全球”的电商货物。 “1210”方式可进一步划分为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两种方式。区别在于:后者在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货物报关离境后,先将货物通过国际物流运送至海外仓,再由海外仓运送至境外个人消费者。这种情况常见于商家采用亚马逊FBA物流模式或自有海外仓发货模式。 由于1210是在特殊区域实施,所以有些优势是其他监管方式无法比拟的。包括:
9710&9810
2020年6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增列海关监管代码“9710”、“9810”,简化跨境电商B2B申报手续,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97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常见于采用阿里巴巴国际站等交易方式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
“9810”海关监管方式,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指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常见于采用FBA物流模式或海外仓模式进行零售出口的企业。
“9810”采取“单未下、货先行”,能够缩短物流时间,提高跨境电商货物送达和售后效率,降低破损丢包率;物流方式通常以海运为主,有效节省成本;而物流时间大幅缩短能够减少因物流时间过长和信息不及时导致的纠纷。
以下是四种出口模式的举例助您更好地理解
9610案例:小型饰品商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海外消费者销售产品。商家通过平台收集订单,然后根据订单信息,将商品分拣、打包、报关,并通过国际物流将商品直接送达海外消费者手中。
总结而言,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涉及多种报关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场景。卖家在选择报关模式时需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确保合规经营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同时,随着跨境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卖家还需保持关注并及时调整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